上海市嘉定区卢湾一中心实验小学
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
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,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。为保护学生视力,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,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,教育部办公厅于2021年1月15日发布了《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》。遵循分类指导、问题导向、平稳有序的原则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制定以下方案。
一、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
为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,有效落实中小学学生手机管理工作,我校成立卢一实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。由吴蓉瑾(校长)亲自担任组长,德育处、教导处、年级组长、班主任担任组员,协同合作,有效指导,推进落实我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。
细化管理,沟通引导
1.学生个人手机有限带入校园。原则上学生不将手机带入校园。如确有需带手机进校园的,须经学生家长同意,书面提出申请,并经学校批准后方可携带手机进入校园。
2.进入校园后,学生一律不得使用手机。上交班主任统一保管,严禁手机带入课堂。放学领回手机,走出校园方可使用。
3.校内设立公共电话和班主任热线。学生在校期间,确需与校外进行联络的,可以由相关教师提供电话供学生使用或至学校门卫公共电话处使用。家长需要与学校联系的,可以直接和班主任联系。
4.德育处通过举行升旗仪式、班会课、家委会、家长会等途径,告知学生和家长。发现学生在校园里违规使用手机,一经发现当场制止并没收,班主任老师通知家长来校领回手机,家校共同加强对学生的教育、监督和管理。
5.教导处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,教师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书面作业或者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,严禁将作业通过手机变相布置给家长。
三、协作指导,促进成长
加强部门协作。
为确保平稳有序开展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,在校长室的领导下,学校德育处、教导处等部门通力合作,从制度保障、细化落实、宣传引导、强化监督等方面,确保把中小学手机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
协同家校共育。
开展家庭教育指导,通过家长学校、家委会、家长会等形式,宣传有关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文件精神,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学校的相关要求,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。同时,请家长协助配合学校做好对孩子合理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工作,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。
上海市嘉定区卢湾一中心实验小学
2021年3月1日
附:嘉定区卢湾一中心实验小学手机进校园申请表
班级 | 姓名 | 性别 | |||
申请理由 | |||||
家长意见 | 家长签字 | ||||
学校意见 |
签字: 盖章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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